松江区G60科创走廊重点扶持企业认定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原则。申请认定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须均在松江,并符合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导向,且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分类认定原则。综合企业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和对地方发展贡献等因素实施分类认定,享受差别化政策。
(三)动态管理原则。重点扶持企业认定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内实行年度备案制度,期满后重新认定。
二、企业范围
1.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认定的优秀人才创办的科技类企业;
2.区人才办认定的重点引进企业(项目)或行业领军企业;
3.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
4.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5.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企业;
6.拥有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7.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8.最近连续3年年人均创税超过本市社平工资的实体企业;
9.高新技术企业;
10.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单位;
11.符合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导向,区政府产业行业主管部门提议扶持的企业。
12.上年人均创税超过本市社平工资,且最近3年累计人均创税超过本市社平工资2倍的企业;
13.区级以上科技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及入孵入驻企业;
14.近三年累计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15.上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企业;
16.年纳税稳定增长,且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
17.实体企业;
18.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企业。
三、分类认定
1.经营地在松江的1—8类企业,可认定为一类扶持企业,享受如下政策扶持:高薪激励补贴;储备人才录用培育奖励;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核心团队薪酬扶持。
2.经营地在松江的9—12类企业,可认定为二类扶持企业,享受如下政策扶持:高薪激励补贴;储备人才录用培育奖励;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优秀人才购房补贴。
3.经营地在松江的13—18类企业,可认定为三类扶持企业,享受如下政策扶持:优秀人才高薪激励补贴;储备人才录用培育奖励;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优秀人才购房补贴。
4.其他1—18类企业,可认定为四类扶持企业,享受优秀人才高薪激励补贴扶持政策。
四、认定程序
(一)资质企业向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有关材料;
(二)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报企业情况,按相关政策意见和规定程序,拟定企业扶持类别,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申报企业下发《松江区重点扶持企业确认表》,并通过松江人才网向社会公示认定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
1.《松江区重点扶持企业认定申报表》(附电子版);
2.申报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申报企业资质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小巨人企业证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证书、市级以上技术中心证书、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站证明等)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3年纳税情况证明。
六、其他
1.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确认的《松江区重点扶持企业认定申报表》,是企业申报享受有关人才政策并替代认定(备案)时企业已提供相关材料的依据。
2.在松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经区人才办认定,可参照三类扶持企业申请本区人才公寓。
3.重点扶持企业认定有效期满后,再申请认定为一类、二类扶持企业的,原则上应为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
4.本操作细则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源于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